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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及共青团工作评先评优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信息公开网     作者 : 团委     时间 : 2016-03-24

 

各学院团委、附属医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团工委):
    2015年,我校各级团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地方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目标,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涌现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我校各级团组织中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团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开展2015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和共青团工作评先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团员民主评议
   
团员民主评议分思想发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组织审核四个阶段,针对我校团员的政治素质、团员意识、学习表现、品德修养、遵纪守法、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经分团委、团总支审核,确定评议等级。请各级团组织结合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和团员民主评议,认真做好本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二、评优工作
(一)评选奖项设置
    2015
年度评优工作的奖项包括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先进团支部、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员、最美青年志愿者(十佳)、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青团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
(二)评选条件与方法
   
各类奖项的具体评选条件与方法见《杭州师范大学团员民主评议和评优工作手册》(见附件1)。
    各分团委、团总支须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各项考核工作,在此基础上充分酝酿,并征求所在分党委、党总支意见,提出推荐名单,并报校团委,推荐名额分配表见《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度共青团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评选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从贯彻落实团中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班团支部建设和“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团员意识教育。在推荐过程中要在讲条件、保质量的前提下,注意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在推荐过程中,结合团员民主评议,把发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优秀事迹,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为榜样,在学校创建省内一流综合性大学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请各级团组织于2016年3月31日将相关《推荐表》、《申报表》及《汇总表》纸质稿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仓前、古荡湾校区-恕园7号楼211,下沙-行政楼112),电子稿发校团委邮箱:hznuxiaotuanwei@126.com。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孙天琦 13588202897

    王伟平 13732238979,董铮 28865053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团员民主评议和评优工作手册

        2.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度共青团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3.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度共青团推优材料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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