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办法(修订)》(杭师大教〔2019〕21 号)和《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实施方案》(杭师大教〔2019〕22 号)文件要求,现对参加第二十一期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教师进行结业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培养的青年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一)学院考核
1.审核培养教师完成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及上机考试情况;
2.查阅培养教师的听课记录,审核培养教师听课完成情况;审核培养教师教学实习情况、参与教研活动情况、参与教学管理或学生管理工作情况;审核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3.组织学院试讲考核。学院组织专家组审核培养教师拟试讲章节的教学设计和教学PPT,专家组成员应包括教研室(课程组)责任教授、相关学科专家和教育学领域专家。教学设计和教学PPT审核通过后,学院安排试讲。试讲需安排3名以上同行专家(1名应为校教学督导)听课评议。
(二)学校考核
1.审核培养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线下集中培训情况;
2.审核培养教师完成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线上课程学习情况、师德师风网络学习情况;
3.组织完成培养计划所有内容的教师进行试讲考核。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考核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学院审核请于12月18日前完成,并提交相关材料: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院考核表(纸质稿)、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教学设计、PPT评价表(纸质稿)、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试讲情况备案表(纸质稿)、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书(电子稿)、培养教师教研论文1篇(电子稿,不少于2000字)。《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记录本》等材料学院留存备查。
附件:
教务处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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