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通知
依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于本月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4-2025级公共管理学院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二、材料上报起止时间
本次综测佐证材料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三、申报流程
步骤一:个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统分表(附件1)并附详细证明材料(课程成绩表证明需带有研究生院章,可在钉钉-工作台-证明打印处下载;论文必须要提供封面、目录页、正文;其余材料必须有相应证明或盖章);
步骤二:院综测评议小组依据材料进行审核评定(院综测小组成员由2024-2025级各硕士点专业负责人担任);填写附件4:班级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
步骤三:学院审核并公示全院学生综测评定结果。
四、材料报送
本次综测材料截止时间9月22日10:00前(逾期将不再接受材料)。
请大家在做好自评工作的基础之上,由专业负责人将附件1、3、4(包括纸质版、电子版)和证明材料统一上交至恕园21-5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gxyzhsz@163.com。
五、注意事项
在《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中思想品德评分与实践活动测评评分达到5分,为符合基本分要求;以上两项任意一项得分低于基本分者,不能申请当年的学业奖学金一、二等奖。
六、其他事项
本次奖综合素质评价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过程中有未尽事宜请与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8860032。
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