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音乐与舞蹈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杭州师范大学)
2025年立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建设组:
根据学校有关实验室项目建设要求,拟对2025年我中心批准立项的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25年我中心批准立项的12个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 检查要求: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如实填写《音乐与舞蹈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25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列出附件材料。
三、 工作流程:
1. 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报告,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开展情况和成果材料)打包交至钉钉曾佳端老师处。
2. 各项目负责人请准备好不超过10分钟的答辩PPT。实验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现场走访参观各实验室运行状态及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审核,中期检查拟定于5月6日进行。
附件1:《音乐与舞蹈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25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2025年音舞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名单
2026年4月3日
音乐与舞蹈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杭州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