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加快推进我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打造中医药科创高地,根据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任务与《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一)局省共建项目。
1.重大项目。围绕我省中医药临床、科研和产业重大需求,组织开展全链条重大科研攻关,增强原始创新能力,预期能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促进中医药领域跨越式发展、引领行业变革。前期经单位征集、专家遴选、国家审定,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见附件。
2.重点项目。追踪国内外研究前沿,研究解决中医药关键问题,促进中医药临床学术发展和产业提质增效,重点支持内容包括:
(1)肿瘤放疗/化疗/免疫治疗不良反应中医药干预研究;
(2)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后胸痛中医药干预研究;
(3)代谢性疾病心血管事件风险中医药干预研究;
(4)脑血管病相关认知障碍中医药干预研究;
(5)慢性气道疾病中医药防控策略研究;
(6)癌前病变中西医结合防治新技术研究;
(7)风湿免疫疾病中医药诊治新技术研究;
(8)常见疾病中医康复研究;
(9)中药大品种改良型创新研究;
(10)中医药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发和推广。
(二)面上项目。
1.中医药临床研究计划项目。以提高防病治病能力为目的,支持各类卫技人员利用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手段开展临床研究。重点支持内容包括:
(1)疑难病、慢性病、传染病防治研究;
(2)中医特色和优势病种临床评价研究;
(3)常见多发病应用基础研究。
2.中医药健康服务研究计划项目。开展健康浙江背景下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研究,加快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供给,提升中医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重点支持内容包括:
(1)中医医院建设与评价指标研究;
(2)中医药学科人才评价体系研究;
(3)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研究;
(4)中医流派、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传承研究;
(5)中西医协同与“三医联动”模式研究;
(6)中医药标准研究;
(7)中药传统技术研究;
(8)“浙八味”全产业链创新模式研究。
3.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人才多学科交叉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目的,突出中医药原创思维和现代科学技术有机结合,主要面向35周岁以下具备较好发展潜力的中医药人员或“西学中”人员,项目选题除具备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外,应体现人才培养特性,具备较好工作基础,对“杏林工程”人才培育对象优先支持。
(三)县域专项。
面向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围绕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开展中医药临床研究。重点支持内容包括:
(1)开展符合当地群众健康需求的慢性病、传染病、常见多发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
(2)依托省市单位科研资源,开展已在省市医疗卫生单位应用的中医诊治新技术推广评价研究。
二、名额分配
局省共建项目、面上项目采用限额推荐的方式,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以下统称“主管单位”)根据限额数择优推荐。
(一)局省共建项目。杭州市、宁波市各限 6 项,其他地市各限4项,其中重大项目数不得超过限额申报总数的50%。
(二)面上项目。推荐名额根据近3年各单位申报工作基础,考虑年度适度增长需求,以及各单位项目全过程管理情况而定,各主管单位可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具体推荐名额。
局省共建项目和面上项目学校没有单独的申报名额,需通过杭州市卫健委评审推荐。县域专项仅限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申报数量不作限制。
三、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
1、局省共建项目。在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全程管理系统https://zycc.wsjkw.zj.gov.cn内完成个人申报。
2、面上项目。项目申请人需分别在省、市两个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全程管理系统https://zycc.wsjkw.zj.gov.cn,市卫健委科教管理系统http://kjpt.wsjkw.hangzhou.gov.cn:8088/Login.aspx),其中在市卫健委科教管理系统中,面上项目申报选择研究类别“中医-面上项目”进行在线申报。省市平台申报内容需一致,否则视作学术行为不端。
上传申报书时,系统将对申报的研究内容和历年立项项目和研究成果进行检索比对,杜绝相识度高的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项目初审。各二级单位应当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严格加强项目的伦理诚信和科研条件资质管理,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三)汇总上报。各二级单位应填报项目申报汇总表,经审核盖章后报送,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钉钉。
四、申报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进行填报,申报的项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单位须为本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项目申请单位能为完成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
(二)申请人须为我省上述机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 年5月31日后出生),局省共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人才支持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
(三)局省共建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 1:2 及以上经费支持,其他立项资助项目给予 1:1 及以上经费支持;立项无资助的项目,需给予 3 万元经费支持,企业申报项目立项后,所需研究经费由企业自筹。
对于申报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人,如获批立项,学校将给予每个项目1万元的配套资助,剩余合同中列出的配套经费需自行解决,项目负责人填报《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经费承诺书》(见附件),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于6月13日16点前统一交至科研处。
(四)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规定,项目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涉及动物的研究须提供动物资格证明(动物实验培训证书),申报项目科研标书重复率高于30%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所有项目均需上传可行性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研究条件证明。 可行性报告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姓名、依托单位名称、合作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查重原因,可行性报告最多能上传替换3次,建议申请人填报系统时谨慎替换,避免因替换次数使用完毕而导致无法修改可行性报告的情况。
(六)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参加不超过1项。申请人已有在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近2年有撤题结题的,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我校拟定校内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7日下午16:00,申报面上项目的申请人省市两个平台均需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伦理审批截止时间为6月11日下午14:00,审批流程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伦理审批流程。
3.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见系统,1式1份)请于6月11日下午14:00前交至慎8-209办公室,学院统一收齐后和申报汇总表(学院盖章,未在学院申报汇总表中的项目不予受理)交至科研处,科研处将统一办理盖章流程,逾期不候。
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规范申报程序,保障申报质量,确保本次申报顺利开展。项目申报不收取评审费。
联系人:校科研处崔老师,联系电话:28868095;
院科研办朱老师,联系电话:28860713。
科研办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