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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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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研科     时间 : 2024-01-25    访问量 : 78

各学院:

受浙江省教育厅委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组织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遴选工作。具体详见附件1和附件2(通识教育教材专项)

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批次立项500(套)省级“四新”建设重点教材其中包括400种(套)纸质教材和100种(套)数字教材我校可申报推荐16种(套)纸质教材、3种(套)数字教材和3种(套)通识教材

二、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以名师大家打造浙派精品教材为宗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推荐申报:

1.国家级一流专业配套教材;

2.国家级一流课程配套教材;

3.名师(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大家(包括院士、文科资深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教育部长江计划特聘教授或相当层次的高水平人才)编写的教材。

本次立项拟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领域开展,结合“四新”建设的内涵与要求,确定选题范围详见附件1和附件2(通识教育教材专项)鼓励申报各类省级以上人才的教授积极参与教材建设。

三、教材编写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符合附件1和附件2中的相关要求。

四、推荐申报与评选立项

1.推荐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名额主要以拥有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国家级一流课程数量为基数,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确定,学院推荐超过1项请排序。

2.本次“四新”重点教材申报项目将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教育厅审核同意后,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分批次发文公布。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经学校推荐后报高校通识教育分会评审推荐。

3.本次立项建设的“四新”教材项目要求在20256月30日前出版。立项教材出版时须在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字样和Logo(详见附件3,未出版的第一批立项重点教材封面上使用的logo和文字表述需要变成“重点立项建设教材”,已出版的后续修订或者重印的时候也需更改)。浙江大学出版社设立“浙江省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基金”,凡立项并在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将给予3000~5000元的奖励。

4.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按整体申报,算一个品种。

五、材料提交

1. 各申报教师在浙江省高校教材网上完成申报表的填写,网站地址为http://118.178.225.61/,具体操作流程参考附件4,申报表文档版样表见附件5。教师确认申报并经教务处网上审核通过后,该项目申报材料方可提交评审。

2. 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

3. 各学院须对每本申报教材的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提交《浙江省普通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简称《审查意见书》,附件6)。多所高校联合编写的教材,各参编高校《审查意见书》由第一申报学校所在学院统一收集提交。

政审盖章流程:填写《审查意见书》、学院审核盖章,然后通过钉钉小程序搜索“教材”,在“教职工出版教材及专著线上政审”上传学院盖章材料提交审核,待最终组织部审批后截图打印、带《用印申请单》(需学院盖章)和《审查意见书》去办事大厅盖学校党委章。

4. 各学院推荐项目须填写对应的《申报汇总表》(附件7和附件8)。

5. 各学院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附件5-8,一式一份)报送截止时间:202431日。

学校联系人:王琳霞 电话:28861390,地址:行政楼332

教务处

202412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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