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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高梓凌     作者 : 高梓凌     时间 : 2026-08-19点击量22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1〕70号)和《经亨颐教育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经亨颐教育学院本科生课外体育锻炼加分细则(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和《经亨颐教育学院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二、具体安排

1.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我院制订的评选细则,我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在评比工作开始前在学生中公开公布。

2.充分掌握和利用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具体操作和使用说明见附件1、2)。 

图片1

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流程图 

图片2

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流程图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评选各环节,各环节时间段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和学院将无法申请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及评选:8月17日—9月30日

2)学院审核:9月20日—10月20日

3)学校审核:10月10—22日

4.学院审核结束后,按照学校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1.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在班主任指导下,在班级内组建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将工作通知到班级每一位学生,确保每一位学生了解本次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流程和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及时开展线上申请和评选工作。

2.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流程执行,评选结果在班级内完成公示后上交学院。学院评选结果将面向全院学生公示后上报学校。

3.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部联系,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28861352


附件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说明书

附件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说明书


经亨颐教育学院学工部

2026年8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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