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国家奖学金分配工学院推荐名额为2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但达到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办法
1.学生递交个人书面申请,填写附件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并提交各项荣誉、获奖的佐证材料;
2.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仔细的阅读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2025年版)、附件4: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3.学院学工办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进行初审,择期举行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会,依据答辩结果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填写附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
五、材料报送
1.请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2025年9月28日前报送电子材料至邮箱:hznugxyxgb@163.com(纸质材料同步报送到D517办公室)。电子稿报送要求:附件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报文件命名要求: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和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
2.学院将在10月13日完成评选结果公示,并报送学工部。
2.学校将于10月23日前完成公示,并向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报送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工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28865391。
工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25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林街16号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012
传真:0571-2886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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