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推免文件和《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对象
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二、推免类别
普通推免生;
三、推免名额
学校预计将于2025年9月中上旬左右正式公布我院推免名额。
四、推免条件与标准
推免生应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附件1)和《工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附件5)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五、推免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9月5日16: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除提交《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大学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学年)成绩单外,还应提交《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二)9月10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按照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在学院内公示3天后,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交学校。
(三)9月下旬,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对学院推免名单的审定。教务处负责审核推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英语水平,学生处负责审核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经领导小组确认审定无误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并向校党委汇报。
(四)9月底前,推免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以8月31日为准。
(二)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安排将在学工部网站另行通知。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均属于普通推免生,应符合普通推免生的各项条件。
(三)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时提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所有推免材料纸质稿9月5日前交至D-517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znugxyxgb@163.com。其他未尽事宜,联系高老师,电话28865391。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附件5 杭师大工〔2024〕5号关于印发《工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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